20240101
发布时间:2024-09-04
公示期间,
作废公告(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)
因我机构协助司法裁决过户时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201625858;
抵押权人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;(经法院裁定,强制执行)